腐败是私有制的产物,是人类社会的痼疾。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可以说《廉政准则》的发布实施,是给党员领导干部装上了“防腐墙”,只要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不越雷池一步,就能远离腐败。
通过学查防的一步步深入,我更深切体会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要性,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工作实践,时刻跟人民群众联系在一起。《廉政准则》的颁布,从制度上规范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准则,然而“知易行难”,关键是如何贯彻落实。
一是必须加强学习,要“知”与“行”结合。有句话叫做“己所不欲,勿失于人”要强化学习,仅是知道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还不够,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
二是必须处理好几种关系,各种形形色色的诱惑都使每一名党员干部面临着考验,这就要在提高道德修养的同时,坚持自重、自警、自省、自立。为此,在新的形势下,党员领导干部要处理好四种关系,即:处理好自律与他律的关系,自觉接受各种监督,保持严谨的生活态度和生活作风;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使个人利益必须在保证和发展社会整体利益的前提下来实现;处理好与亲朋好友的关系,身边的人,无论是配偶、子女、亲戚、朋友还是下属,都不能给他们留有优越的感觉和幻想的空间,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处理好奉献与索取的关系,真正体现出“平时看出来,关键时站出来,利益前让出来,危难时豁出来”的气魄。
三是必须加强自我约束意识,要“勤小物,治其微”。在工作中,筑牢反腐防线, 以案为鉴警钟常鸣 勤奋做事廉洁做人;吸取他人地教训,防患于未然,坚持防微杜渐,时刻为自己敲醒警钟, 俗话说:一失足成千古恨,然而真正品尝了其中的滋味,那后悔可就晚亦, 所以,强化自律意识,构筑廉洁从政地警示防线,是对每个党员干部的考验。
四是必须加强监督,做到警钟长鸣。人总难免有点惰性,非常需要别人的监督。首先是加强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处理每一件事情,都要按照法规政策、按照规定的流程,思想和行为出于公心,不存在私心杂念,将权力行使及效果纳入考核。其次是加强下级对上级的监督。领导干部广开言路,听得进八面来风,辨得清是非真假。严格政务公开制度,牵涉到人、财、物要严格按程序办事。三是加强群众监督。最后做到自我监督。同时我们在接受监督上要实现三个转变:即从不习惯转变为顺理成章接受监督,从不愿意转变为自觉自愿接受监督。从不适应转变为与自己密切相关、非接受监督不可
能否正确对待小事,能否防微杜渐,是共产党员的基本修养问题。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细节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廉政准则》共有52个“不准”,犹如52条鲜红的“警戒线”,谁敢触碰,那就是“死亡线”;自觉遵守,那就是“安全区”。从某种意义上说,《廉政准则》的发布和实施,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惩处的同时,更重要的还是警示、教育和保护,最大程度地使党员领导干部少违纪违法甚至是不违纪违法。只要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就一定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