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的独立法人; 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所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投标人必须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者在执行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截图并加盖公司印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