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元月1日起,《孝感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正式在全市实施,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整合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俗称“三保变二保(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孝感市城乡居民医保按照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政策、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系统、统一医保目录的要求,实行市级统筹。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管理体制后,管理服务更加规范、便捷,给来市中心医院就诊的城乡居保患者在就医、结算等方面带来了更多的实惠:
一、就医流程简化:孝感各县市区城乡居民医保患者因病来医院住院治疗,无需回当地医保局办理转诊手续,持社保卡到医院医保窗口读卡直接办理住院医保登记手续。
二、住院起付线降低、医保待遇有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患者在医院住院起付线为800元、报销比例60%(原新农合起付线为1200元,报销比例55%),减轻了农村居保患者的医疗负担。起付线标准拉开了与市外医疗机构(起付线1200元)的距离,利用医保支付杠杆的作用,减少了城乡居民医保患者的流失。
三、结算更便捷:持社保卡在医院读卡入院的孝感市各县市区城乡居民医保患者,出院结算时直接在医院医保结算窗口即时结算,无需回当地医保局报销。
四、城乡居民医保将声带息肉、腹股沟疝等27种疾病纳入日间手术管理,日间手术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视同住院报销,不收取起付线。
五、城乡居民医保将重型精神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26个病种纳入门诊重症管理,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3万元内)医保按50%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