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孝感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孝感市中心医院标识设计制作及安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9.3318万元,招标人为孝感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孝感市中心医院标识设计制作及安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本项目分为两个标包进行采购,01包采购内容为:后湖+仁济院区常用标识采购,最高限价为39.33543万元02包采购内容为:东城院区常用标识采购,最高限价为19.99637万元。所有包段均采用清单报价,总价汇总,项目据实结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后湖十仁济院区常用标识采购;(002)东城院区常用标识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后湖十仁济院区常用标识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响应文件须按磋商文件提供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 采购”网站(wwv.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最终结果以代理机构查询为准,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至开标当天)。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002东城院区常用标识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 业,响应文件须按磋商文件提供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最终结果以代理机构查询为准,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至开标当天)。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4日09时00分到2025年10月3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发售地点(湖北中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孝感市孝南区董永路88号宇济大酒店宇济写字楼19楼))领取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湖北中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孝感市孝南区董永路88号宇济大酒店宇济写
字楼19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湖北中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孝感市孝南区董永路88号宇济大酒店宇济写
字楼19楼)
七、其他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包进行采购,01包采购内容为:后湖+仁济院区常用标识采购,最高限价为39.33543万元;02包采购内容为:东城院区常用标识采购,最高限价为19.99637万元。所有包段均采用清单报价,总价汇总,项目据实结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孝感市中心医院
地址:孝感市广场路6号
联系人:龙老师
电 话:0712-234874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孝感市孝南区董永路88号宇济大酒店宇济写字楼19楼
联系人:徐蔓蔓
电话:0712-2284986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