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落实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2012年10月24日,卫生部医政司带领的由江苏人民医院感染科、药剂部门等专业专家组成的“2012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督查组一行2人,在省卫生厅医政医管处副处长何辉的陪同下,对市中心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市卫生局副局长李锦文,市中心医院院长樊立,市中心医院副院长李卫民、邹永光,李睿,院长助理刘晓安和医务部、药学部、院感科、网络中心、信息科、各临床医技科室或部门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工作汇报会议。
会上,市卫生局及医院领导对卫生部督查组表示欢迎,希望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加强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院长樊立就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医院根据卫生部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制定了相关措施和制度,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从阶段性活动逐步转为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通过开展处方点评、《医务简讯》及时反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价等措施,严控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现象,促进临床合理、安全、规范用药,取得初步成效。
听取汇报后,督查专家组在医院临床药师及工作人员的配合下,采取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电脑记录、抽检病历和询问交流的方式,对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和使用以及清洁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全面的检查。重点检查相关规章制度以及工作记录,抽查住院病例、门诊处方抗菌药物的使用率、微生物标本送检率、I类切口抗菌药物的预防使用率,以及选用抗菌药物种类、使用时机、疗程的合理性等。督查组对医院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及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中所做的工作表示了认可,同时也指出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医院将根据督查组提出的意见及建议进行有效整改。